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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陕西省专业共同体专家推荐工作的通知

作者:教学质量科  来源:教学质量科  发布日期:2021-12-22 

各相关学院:

根据《关于开展陕西高等学校各专业共同体组建工作的通知》省教指委发〔2021〕9号文件精神(附件1),现将专业共同体专家推荐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 任职条件

1. 根据省高校本科专业布局,本次专业共同体组建原则上针对专业布点数达6个及以上的专业(详见《陕西省教指委各专业类工作委员会所属专业共同体一览表》),我校符合报送条件的专业有40个(附件2),按要求每专业推荐1人。

2.专业共同体专家由专业所在学院择优推荐产生,应推荐该专业领域具有较高学术造诣、学术影响力,热心本科教学的专家教授担任,原则上专业负责人优先;若本专业有省教指委委员的由省教指委委员担任,不再另行推荐。

3.专业共同体主任原则上由省教指委各专业类工作委员会主任委员或副主任委员担任(也可由教育部教指委委员担任)。共同体主任所在专业应已获批“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能够为专业共同体运行提供必要的保障措施和条件支持。秘书原则上由专业共同体主任所在单位聘请,协助开展本专业共同体的各项活动和处理日常工作。

二、材料报送

1.各学院要高度重视,按照工作要求和任职条件,择选推荐专业共同体主任、专家,确保材料真实有效。

2.请各学院于12月30日前将《推荐汇总表》(附件3)签字盖章后报送至教务处3114办公室,电子版(Excel版)发送至邮箱:jxk2488@163.com。

联系人:李肖楠    联系电话:870922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