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0—2021学年第二学期补考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系)、有关师生:
根据学籍管理有关规定和学校教学计划安排,现将2020—2021学年第二学期补考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公共课补考工作由学校统一安排,补考日期为2021年3月6—10日。3月6-7日补考时间为上午8:30-10:30、下午14:30-16:30、晚上19:00-21:00(3月7日下午补考时间为14:00-16:00、16:00-18:00);3月8-10日补考时间为晚上19:00-21:00。地点在北校区3号教学楼。具体安排见附件。
二、其他课程补考日期、时间、地点安排由学生所在院系教学办公室负责通知并组织实施。为确保学生及时跟班重修,本学期所有课程补考工作须于3月14日前全部结束,各院系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迟补考时间。
三、请主考教师按时办理补考试卷印制手续,并在补考时将试卷带到考场。补考结束后及时阅卷,3个工作日内将学生补考成绩录入新版综合教务管理系统。
四、请监考教师提前20分钟到达指定考场,严格按照监考工作流程,维护考场秩序,严肃考场纪律,规范做好监考工作。各院系通知并督促本院系补考学生按时在新版本科综合教务管理系统进行补考报名,并通知已补考报名学生按时参加补考。
五、学生参加补考时须带校园卡或学生证,无证件或证件上字迹、照片不清者,不得参加考试。补考时学校将严格执行补考学生签名登记制度。
联系人:肖小平 联系电话:870922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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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3-02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