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1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系、所):
根据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316号《关于做好2021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学校决定开展我校2021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的立项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型
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包括创新训练、创业训练、创业实践项目。
1.创新训练项目
本科生个人或团队在导师指导下,自主完成创新性研究项目设计、研究项目实施、研究报告撰写、成果(学术)交流等工作。
2.创业训练项目
本科生团队在导师指导下,团队中每个学生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扮演一个或多个具体的角色,通过编制商业计划书、开展可行性研究、企业模拟运行、撰写创业报告等工作。
3.创业实践项目
学生团队在学校导师和企业导师共同指导下,采用创新训练项目或创新性实验等成果,提出具有市场前景的创新性产品或服务,以此为基础开展创业实践活动。
以上3种类型的项目,符合以下条件的均可在申报表中注明为“青年红色筑梦之旅”项目:与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融合的,与乡村振兴战略相结合的。省级立项将向“青年红色筑梦之旅”项目倾斜。
二、经费资助
1.国家级项目
申报创新训练项目和创业训练项目不低于2万元/项,创业实践项目不低于10万元/项。
2.省级项目
申报创新训练项目和创业训练项目不低于1万元/项,创业实践项目不低于2万元/项。
3.校级项目
申报创新训练项目和创业训练项目不低于0.2万元/项,创业实践项目不低于0.5万元/项。
三、其他事宜
1.为充分发挥水土保持研究所科研优势,反哺教学,服务育人,拓展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来源,经征集拟定申报项目83项,题目信息汇总表见附件1,有意申报的学生可与水土保持研究所相关老师和项目指导老师联系,在教务处网站的“实践教学与质量工程综合管理平台”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管理子系统填写申报。
2.鼓励各学院(系)统筹经费资助本院(系)学生开展各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工作。
四、有关要求
1.立项数量指标。创新训练与创业实践项目由各学院(系)根据学校分配的名额组织申报、评审和择优推荐立项,具体分配立项数见附件2。创业训练项目由各学院(系)组织申报,校团委统一评审,择优立项。学院(系)和团委要在信息汇总表中明确项目的推荐次序。
2.申报1项国家级项目至少配套申报2项省级项目。
3.申报项目负责人要求。对科学研究、创造发明或创业实践具有浓厚兴趣的我校全日制在校生均可申报(在研项目主持人限制申报);项目负责人须为一至三年级本科生(动物医学专业一至四年级)、一至二年级研究生(研究生限制申报创新训练项目)。
4.项目执行时限。创新训练项目执行期一般为1-2年。国家级创业训练项目执行期1-2年,省级、校级项目为1年。创业实践项目执行期1-3年。三年级本科生(动物医学专业四年级)、二年级研究生限报1年期项目。
5.申报项目人员组成要求。项目申请一般以团队形式进行,项目团队人员数量应控制在5人以内。每个学生同一学年原则上只能主持或参与一个项目;在校期间只能主持一个省级或国家级项目,参与项不超过2项。鼓励学生跨学校、跨院系、跨专业、跨年级组建团队申报项目;鼓励学生围绕“互联网+”现代农业、“互联网+”制造业、“互联网+”信息技术服务、“互联网+”文化创意服务、“互联网+”社会服务、“互联网+”公益创业等自主开展研究探索;鼓励学生围绕双一流、新农科、新工科建设自主开展研究和探索。创新训练项目申报时应按分工明确填写各成员的排序;创业训练项目和创业实践项目申报时需注明各团队成员承担工作量比例。
6.创业训练项目要求。创业训练项目应从解决实际问题出发,依托技术创新或商业模式创新,形成具体的产品或服务开发与推广思路,撰写逻辑清晰、内容完整的商业计划书。
7.创业实践项目要求。创业实践项目需与“双一流”建设学科布局相关,或与乡村振兴、精准扶贫等领域相关,曾获得国家级创新创业竞赛奖励,并已正式注册成立公司。经创业团队申请,2名以上导师推荐,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创业实践项目优先考虑,专家评审后确定资助。
8.立项项目申报管理平台和操作程序。立项项目负责人依据申报类别,填写项目申报书(附件3-5),并在教务处网站登录“实践教学与质量工程综合管理平台”(http://shjk.nwafu.edu.cn/aexp/productcenter.jsp),进入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管理子系统,在“2021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中填报项目信息。指导老师在项目提交成功后进入系统审核。系统操作手册见附件6。
9.立项评审工作要求
所有立项项目负责人将填写好的项目申报书纸质及电子版上报学院后,创新训练和创业实践项目交至学院教学办公室,由学生所在院系组织立项评审;创业训练项目交至学院团工委,由团委统一组织评审。所有立项项目的内容必须保持纸质版、电子版及管理系统上一致,项目信息以管理系统输出信息为准。
各院系要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开展评审工作。从学生申报书提交后到评审整个过程,要求隐去指导教师信息及相关内容,评委仅从项目本身的意义、内容,以及学生的汇报答辩来综合评价、现场打分。
五、材料报送
各学院(系)在立项评审前将评审时间、地点和评审专家汇总表(附件7)电子版和纸质版(盖章)材料报教务处实践教学科。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信息汇总表(附件8含填表说明)电子版和纸质版需从系统打印并盖章,学院要在汇总表中明确本院项目的推荐次序,并注明是否为“青年红色筑梦之旅”项目、是否为重点支持领域项目,连同申报书一式三份及电子版于6月1日前一并报送教务处实践教学科。
各学院(系)将创业训练项目和省级创业实践项目申报书和商业计划书纸质版和电子版收集汇总后,填写《大学生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信息汇总表》(附件8),所有材料于6月1日前一并报送至北校区绣山活动中心304办公室科技创新部,由团委组织专家评审。
各学院(系)将国家级创业实践项目申报书和商业计划书纸质版一式三份及电子版收集汇总后,填写《大学生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信息汇总表》(附件8),所有材料于6月1日前一并报送至教务处实践教学科,由教务处组织专家评审。
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是实践育人的重要手段,是深化高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提高大学生创新创业能力,培养造就创新创业生力军的重要抓手。各学院(系、所)要高度重视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的申报工作,确保2021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立项申报工作顺利完成。
联系人(教务处):李春艳 联系电话:87091114
联系人(团 委):杨鹏 联系电话:87090092
联系人(水保所):金晶炜 联系电话:87012142
教务处 团委
2021-05-12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