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开展虚拟教研室建设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就相关评审工作安排如下:
一、评审时间
2021年8月27日8:30
二、评审地点
北校区3号教学楼一层教务处3124室
三、评审安排
1.项目汇报
由申报学院院长或教学院长根据名单顺序(附件1)推介汇报,重点围绕建设目标、资源配置、预期成效等方面,时间控制在8分钟以内,专家组根据汇报情况和资料进行评议,投票表决确立立项名单。
2.评审现场材料
《虚拟教研室建设试点推荐表》一式七份,以便评审专家比对。
四、评审结果上报
各学院修改完善《虚拟教研室建设试点推荐表》,其中推荐参评省级和国家级虚拟教研室分别于2021年9月2日和9月21日前完成系统填报,并将《推荐表》同时发送至jwyxk@nwafu.edu.cn。
联系人:张艳艳 联系电话:029-870900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