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0年春、夏季学期课程调整的通知
各学院(系、部):
根据学校《疫情防控期间学生返校工作方案》,结合春季学期线上教学实际,现就2020春、夏学期的课程调整通知如下:
一、教学时间
本学期按原计划安排18周教学活动。1-17周为集中教学周,18周安排课程考核。夏季学期拟按2+4周(共计6周)安排教学活动。
二、2020年春、夏季学期课程安排
(一)教学任务调整
1.本学期的教学任务应力争全部完成。实验(实习)课程应充分利用虚拟仿真课程资源,可采取线上教学方式进行。学生居住地具备实习条件的,可在任课教师指导下,就近开展实践活动。个别因疫情或教师原因未能完成的实验、实习课和部分理论课教学调整至夏季学期进行。
2.各学院(系、部)对原定夏季学期教学计划进行适当调整,统筹落实春、夏季学期实验、实习课程教学任务。
3.无法在春、夏季学期开展的实习可适当调整至暑期进行,与原安排在暑假期间的实习统筹实施,实习方式、内容等应做相应调整。
4.2019级工程训练由2周调整为线上教学1周和现场教学各1周,现场教学部分安排在夏季学期进行。
5.生物学实习采取线上线下结合方式,按原计划安排在夏季学期进行,具体开课方案另行制定。
6.体育课与体测:体育部统筹调整体育教学、运动训练和学生锻炼活动计划,做好线上线下体育课程安排和调整,按拟定的体育教学方案实施。对于体测未达标的2020届预毕业生,体育部根据学生返校具体情况安排体质补测。
(二)课表调整与编制
1.春季学期课表调整
各开课学院做好春季学期理论、实验、实习教学任务调整工作方案。春季学期所有课程应按调整后的方案落实进课表(体育课按俱乐部课表执行),并应于17周之前结课。各开课学院应结合在线教学实际,在教务管理系统完成春季学期各类教学任务的周次与节次调整。若跨学期安排课程,应确保每门课程总学时与计划学时保持一致。
2.夏季学期课表编制
各学院合理安排集中实习、综合实验、课程设计等实践教学环节,确定每门课程的周学时,做好周学时平衡,做好夏季学期课表编制工作。实验(实习)课程允许较为集中安排。在满足疫情防护要求的条件下,学生可在校内实习基地开展实习。
三、任务与时间安排
1.5月12日至17日,各开课单位完成春季课表的调整工作,做好实验(实习)线上教学开课方案。
2.5月18日至24日,各开课单位调整落实夏季任务,会同教务处编制夏季学期课表,并于5月18日前将《2020年春夏季学期教学任务调整申请表》(一式两份)签字、盖章后报教务处运行科,联系人:陈俊锋。
各学院(系、部)须严格按照上级部门和学校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做好春、夏学期教学衔接工作,根据学校统一部署,严格按要求做好课程调整与突发应急预案,确保各项教学任务顺利完成。
$curArticle.author
2020-05-12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