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1年大学生学科竞赛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系):
为提高大学生实践能力、科研能力、创新能力和团队精神,充分发挥学科竞赛在本科人才培养的重要作用,使我校继续保持学科竞赛的优势,取得更好成绩,学校在总结往年工作经验和成效基础上,对2021年学科竞赛工作安排如下:
一、立项情况
经各院系申报,教务处研究决定,2021年共计划组织参加“全国大学生数学建模大赛”等59项国家级学科竞赛项目,其中31项是中国高等教育学会发布的“2020年普通高校竞赛评估排行榜”上的项目,我校认定为A、B类竞赛项目;其他28项认定为C类竞赛项目。计划举办“创意农业设计大赛”等22项校级学科竞赛项目,参加省级竞赛项目3项。现将2021年度计划开展的学科竞赛项目详细信息予以公布(见附件1)。
二、经费资助
1.校级竞赛共立22项,省级竞赛3项,经费由承办院系资助;
2.国家级竞赛A、B类项目共31项,由教务处资助。先划拨第一批启动经费,后续根据竞赛实际进展,不足部分再进行追拨。
3.国家级竞赛C类项目28项由教务处按承办院系给予部分经费支持,不足部分各院系从教学经费中统筹安排支出,鼓励学院(系)多渠道筹措竞赛经费,提供赞助的企事业单位可获竞赛冠名权。
三、工作要求
1.各院系应积极宣传、组织学生参加校级竞赛和国家级、省部级校内选拔赛。同时注意根据我校疫情防控的要求,可采用线上培训、网络提交作品、线上评审等多种形式开展学科竞赛相关工作。
2.国家级、省部级竞赛项目参赛报名前,组织参赛的负责人必须向教务处实践教学科提交学科竞赛参赛申请表(附件2)和参赛人员信息表(附件3),教务处审定备案后方可报名代表学校参赛。组织参加竞赛前未报教务处审定备案,竞赛结束后不及时提交总结,学校将不予认定,年终学科竞赛奖励不予计算。
3.2021年学科竞赛管理工作继续使用教务处网站的“实践教学与质量工程综合管理平台”进行管理。请各竞赛项目负责人于立项公布后一周内,网上填报竞赛实施方案并按期实施竞赛事项。本年度学科竞赛项目总结等材料提交截止日期为12月15日。
院系学科竞赛绩效结果是年终院系教学状态评价的重要内容之一。各院(系)应高度重视大学生学科竞赛工作,为学科竞赛项目实施提供保障和支持,确保学科竞赛绩效产出和参赛学生的覆盖面。
联系人:李春艳
办公电话:87091114
教务处
2021-04-19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