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辅修专业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系)
各学院(系):
为更好地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对跨学科专业人才的需求,充分发挥学校办学特色优势,加快培养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复合型人才,根据学校《一流本科教育行动计划(2018-2022年)》和《关于修订本科人才培养方案的指导意见》,学校决定开展辅修专业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1.依托学校现有优势和特色专业开办辅修专业;
2.服务国家战略,聚焦未来农业发展需求创办辅修专业。
二、开办条件
1.符合学校办学定位和特色,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求,有利于支撑复合型人才培养;
2.具备良好的师资力量、教学条件,教学质量有保证;
3.有完整的辅修专业培养方案。
三、申报程序
1.学院制定辅修专业培养方案(附件1),填写《辅修专业申报表》(附件2),提交学院(系)教授委员会审定、通过后报教务处。
2.教务处审核后提交学校审议,同意后组织招生。
四、培养方案制定要求
1.学院参照学校《关于修订本科人才培养方案的指导意见》(校教发〔2019〕115号)的基本要求,编制辅修专业培养方案,包括培养目标、培养要求、学分要求、课程设置等内容。具体格式及要求见附件1。
2.辅修专业总学分原则上控制在25-30学分,课程门数控制在10门左右。
五、材料报送
请各学院结合本学院的专业特点,积极申报面向本校普通本科学生开设的辅修专业,并于5月29日前,将学院审核通过的《辅修专业申报表》和培养方案交到教务处教学质量科,电子版发送至jxk2488@163.com。逾期未交申报材料的将认为不申报。
联系人:张永
联系电话:87092488
教务处
2020-04-24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