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4年教学研究阶段性成果认定的通知
各单位:
为做好2024年度教学研究阶段性成果认定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定程序
1.申请人依据《教学研究阶段性成果认定细则》,对本人2024年度内的教学研究阶段性成果进行总结,向所在单位提出阶段成果认定申请并提供相关材料。
2.成果所在单位依据成果内容及学校《教育教学论文期刊分类目录》进行审核、认定(期刊目录详见https://jiaowu.nwafu.edu.cn/fwznB/wdxzB/zhxxB/34844B.htm)
3.教务处对申请的成果材料进行复核,并按学校规定予以奖励。
二、相关要求
1.请单位高度重视教学研究阶段性成果统计工作,严格把关,做到教学研究阶段性成果的审核、认定准确无误。
2.请各单位将《2024年度教学研究阶段性成果认定申请表》(附件1)及《阶段性成果在A、B类期刊刊发情况统计表》(附件2)签字盖章后,于12月21日前报送教务处教学质量科,电子版发送到邮箱jxk2488@163.com.
联系人:张怡惠 联系电话:87092244
附件:1.2024年度教学研究阶段性成果认定申请表
2.阶段性成果在A、B类期刊刊发情况统计表
3.教学研究阶段性成果认定细则
教务处、教学发展中心(高等教育研究所)
2024-12-11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