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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7年省级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中期检查答辩工作的通知

作者:教务处  来源:教学质量科  发布日期:2018-09-04 

根据学校2017年省级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中期检查时间安排,定于2018911日开展教改项目中期检查答辩工作,现将答辩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时间、地点

2018911日(星期二)下午2:30-6:00

北校区3号教学楼一层西侧——教务处3124会议室

二、答辩项目及顺序

2017年立项的省级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详见附件)

三、工作安排

1.答辩采取项目主持人或骨干成员PPT汇报、专家质询的方式进行。重点项目汇报时间10分钟,专家质询10分钟,一般项目汇报时间8分钟,专家质询7分钟。

2.各项目主持人或骨干成员应提前到场,按顺序参加答辩。

3.请相关学院在98日前将项目中期检查材料纸质版报送至教务处质量科,中期报告电子版及汇报PPT发送至:jxk2488@163.com

联系人:刘光照      电话:870922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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