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学院:
为深化教育教学改革,促进学科专业交叉融合,拓展学生跨学科知识视野,提升复合型人才培养质量,学校组织开展了微专业立项申报工作。经学院申报、专家评审、学校审议等程序,现确定《智能机器人》等10个微专业为首批建设项目(具体名单见附件1)。首批微专业计划于2026年春季学期开课。为确保微专业建设质量与教学运行顺利,现将相关工作安排与要求通知如下:
一、明确主体责任
微专业所在学院是微专业建设与运行管理的责任主体,全面负责微专业的招生宣传、课程建设、师资配备、教学组织、质量监控与学生管理等工作。各学院应指定专人负责统筹协调,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二、完善教学准备工作
1.细化教学执行计划。依据已获批的微专业建设方案,制定详细的教学执行计划,明确各门课程的开课时间、授课方式、考核方式等。教学活动一般安排在晚间、周末或假期进行。首批每个微专业招生按一个教学班进行组织,原则上选课人数达到15人及以上方可开课,总人数不超过30人,实行单独编班授课,确保开课质量。
2.落实师资与教学资源。组建高水平教学团队,组织任课教师完成课程质量标准、教案、课件等教学材料的准备与更新。落实实验、实践环节所需的软硬件条件与教学平台,保障教学顺利开展。
3.制定并发布招生简章。各主办学院围绕微专业的培养目标、特色优势、课程体系、师资队伍、修读要求、招生计划、选拔方式等,编制《招生简章》(模板见附件2),简章内容详实、吸引力强。4月3日前报教务处教学质量科,审核通过后发布执行。
4.完成招生选拔工作。各主办学院利用官网、微信公众号、宣讲会等多种渠道开展招生宣传。学生报名结束后,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组织选拔。4月15日前完成录取并将名单报教务处备案。首批微专业面向2026年招收首届学生,学校不收取学费。
三、加强质量保障
微专业建设学院应建立常态化的内部质量保障机制,定期开展课程评估与教学检查,收集学生反馈,持续改进教学内容与方式。
请各主办学院高度重视,精心组织,严格按照时间节点推进各项工作,确保首批微专业顺利开课。
联系人:吴春燕 张永
联系电话:87092244,870924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