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所):
为进一步深化课程教学改革,提升教师教学工作积极性,经研究,现对我校教师建议新开课程进行摸底,具体安排如下:
1.新开课程是指培养方案内没有的课程。教师通过调研,向开课单位提出新开课程建议申请,并填写附件3、附件4。
2.开课单位收到教师开课申请后,组织专家进行初步论证,同意后将附件3、4经学院(部、所)分管教学工作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于3月11日前分别报送研究生院、教务处。
3.研究生院、教务处上报教学指导专门委员会审议后,按照相关要求进行建设。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研究生院:陶波 87080158,pyc@nwsuaf.edu.cn
教 务 处:李肖楠 87092244,jxk2488@163.com